國道高速公路十日發生兩起重大事故,共造成九人死亡二十七人受傷,凸顯高速公路行車安全駕駛的重要。
據交通部統計顯示,去年有近兩千人死於交通事故,媒體每天幾乎都有交通意外死亡事故的報導,這些看似個案,卻是長期累積的問題,顯示少數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影響他人行車安全,是死亡車禍的肇因。
尤其每年車禍死亡人數比率遠超過美、日等先進國家,民眾出門或坐車都必須隨時戒慎恐懼,人民生命如草芥,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保障,這對號稱媲美美、日的台灣,是一大諷刺。
民眾不遵守交通規則是發生事故的主因,上至政府下至百姓都應正視,共同維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確保用路人生命安全,以減少無辜生命折損及家破人亡的悲劇發生。
除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外,政府應加強考核大客車駕駛,避免素質良莠不齊,因為曾有吸毒、酗酒違法前科者,仍手握方向盤狂飆於高速公路,視路況、法令如無物,時常違規超速、行駛路肩、任意變換車道、疲勞駕駛等危害行車安全的行為。
因此,政府除了加強管理外,執法單位更應加強舉發,以杜絕不法交通危害事件。此外,也應對老舊或易肇事車輛加強安全管理。
兩起事故中遊覽車翻覆,經警方初步研判,肇因在駕駛人因超速行駛,撞及前方小貨車再衝落駁坎翻覆,乘客未繫安全帶而傷亡慘重,因此,也應強制大客車乘客繫安全帶。
呼籲駕駛人要充實行車安全知識,注意路況訊息,雖然無法改變路況,但絕對可維護自己的行車狀況,雖然無法改變別人亂開車,但絕對可以要求自己小心謹慎駕駛,惟有養成良好駕駛習慣,隨時保持高度警覺和危機意識,行車前做好安全檢查,才能自保保人。
楊錦清(桃縣龍潭/國道警察局副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