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板橋訊】台北縣政府七十九年起補助教師成立「教師管樂團」、「教師合唱團」,但近幾年雙方發生「溝通不良」,教育局本周重新公告「縣屬教師藝文團體申請辦法」,將嚴格執行非北縣現職中小學教師不得擔任團員,成立近二十年的教師管樂團、合唱團可能因合格團員人數不足而難以維持。
教育局說,下月一至十五日將重新受理申請,從嚴審查團員資格,同時開放其他團體申請,不局限現有團體,例如三鶯教師直笛團、三重教師直笛團等,都有機會成為新的縣屬藝文團體,但是每年補助款將從二十萬元調降為五至十萬元。北縣目前縣屬教師藝文團體有七十九年成立的管樂團、合唱團,以及去年成立的鼓藝團,各團每年都獲教育局補助二十萬元。
教育局說,教師合唱團前年有四十二人,去年被要求名冊變二十三人,如今扣除不合格或請假過多者,合格團員僅十五人,距法定人數七十九人差距很大;教師管樂團法定人數七十八人,但編制人員僅十五人,非教師「支援人員」達四十人,且編制人員有五人請假逾規定,如今合格團員僅十人。若兩團重招合格團員達新規定三十人,可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