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專題報導】「衛生稽查大隊,就像是環保方面的警察。」北市稽查大隊長王大鈞指出,稽查大隊實屬行政單位、業務是負責裁罰和陳情訴願,與法律息息相關,所以之前當過大隊長的前輩都是文、法、商專業出身
;大學、碩士階段都念環境工程的王大鈞,笑稱自己應該去當垃圾焚化廠廠長才合乎所學。
北市衛生稽查大隊共有二百多人,分內、外勤人員,外勤部分有四個中隊,每個中隊負責三個行政區;當初剛進入大隊,王大鈞也從第一線的稽查中隊隊員做起,「就像警察從警專畢業之後就到路邊去查案子,我們是去抓製造噪音或廢氣的汽、機車。」空氣和水汙染、噪音、廢棄物,稽查員樣樣都得處理。
因為業務龐雜、案件繁多,稽查大隊成員都會輪排大夜、小夜班,一旦民眾的申訴成案後,四小時內必須趕到現場處理,精神壓力甚大,所以每值一次大夜班就強制休假一天半;「台北市可能因為是首善之區,所以才設有衛生稽查大隊,其他縣市多半是由環保局員工兼任,頂多成立一個稽查課。」王大鈞指出。
除了地方政府,環保署專委楊素娥表示,環保署也有北、中、南三區「環境督察總隊」的編制,負責督導、複查、追蹤,與地方互補合作,但由於督察隊沒有告發權、後續裁處和陳情機制,稽查工作主要還是由地方執行。
與民眾生活關係最密切的清潔隊,每隊也會配合兩名稽查職員,但侷限於負責垃圾、廢棄物方面,也不像稽查隊擁有公務員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