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滿街可見銀行以「零利率」為現金卡促銷手法,吸引客戶,立法院昨天要求應發布銀行不能以此打廣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為,銀行業者應讓消費者充分了解可能的利率負擔。
立法院昨天要求現金卡不能以「零利率」打廣告,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鍾慧貞表示,銀行局去年曾邀集銀行業者開會決議要求銀行在現金卡、信用卡廣告及文件中,對於利率優惠不能只訴求「有利」部分,亦即必須將前期優惠利率及後期實際利率一併揭露。
不過,鍾慧貞指出,如果立法院決議只能強調「年息利率」,未必對消費者有利,因為若業者不談前幾期零利率優惠,不僅與事實不符,也可能影響消費者權益,反而會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