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報載一名遊覽車司機在南投國姓因煞車失靈,以車身擦撞護欄停住車,先讓乘客下車,再開往停車場時,卻失控衝落駁坎翻覆,被夾在車內身亡。這是繼客車司機在中山高中風,靠意志力把車駛到路肩,並開閃燈後,倒在方向盤上,救了乘客,自己卻不治,近來第二起司機先救乘客的新聞。

幾乎每天看新聞報導,總有令人難過的交通意外事故,這些看似個案,其實顯示了台灣的交通系統有了超級大麻煩,只是上至政府下到百姓,沒有人正視。
據內政部統計,去年有多達兩千兩百二十三人死於交通意外,還不算車禍二十四小時後死亡,及因此重傷癱瘓的人。交通事故死亡率遠高於新流感,然而,政府對抗交通事故的決心卻遠不及對抗新流感。
如果政府能以防堵新流感的作為來防杜交通意外,從道路橋梁建設、號誌設計、違規取締、駕駛心態等入手,該取締的絕不手軟、該教育的好好教育,每年應能減少許多無辜性命損失,減少許多家破人亡的悲劇。
日本原是個高交通事故的國家,後來政府頒布了嚴苛的交通法規,像是撞死人得按被撞死者的預計平均餘命,與可能人生收入來計算肇事者賠償金,並重罰違規者。
另外,對計程車、客貨車等司機,也採行嚴格的違規記點措施,只要違規超過一定次數或有重大違規,立即吊銷執照。
或許有人認為重罰不人道,但是放任不管或公權力不彰,導致每年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數居高不下,對國家社會和百姓的傷害,孰重孰輕?
政府若能在幾起重大意外,堅持鐵腕重罰,就能起嚇阻效用,如果無法堅持或執法各行其是,人民遂看不起執法者,這也是媒體會以「搶錢」來批判警察取締違規的原因。
台灣的交通混亂「罄竹難書」,超速、闖紅燈已是「小事」,現在不讓救護車、消防車,或對取締的警察惡言相向,已是家常便飯,難道真的要等到那天出現現世報,自己或親友也需要救護車或消防車,卻遲遲等不到時才會覺悟?
除了重罰,教育也很重要,國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已成為習慣,透過家庭教育代代相傳,所以學校教育應加強宣導交通安全觀念,讓孩子知道違規會造成多麼大的傷亡和經濟損失。
民代與官員更應該做表率,而非淪為替違規者關說、銷單的工具,若有人要求銷單應該婉拒並給予正確的觀念。
改善交通問題應是「全民運動」,若放任不管,等於政府、人民每年任憑新流感肆虐好幾次,嚴重性不言而喻。
王乾任(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