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南華大學周平主任及鄒川雄所長,十五日在貴版對大學通識教育與評鑑制度的投書建言,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其實已規畫將通識教育納入評鑑。
近來有調查發現,多數企業主認為大學生能力不符企業所需,顯示大學應加強培養學生的學習與就業能力,欲達此目標,除了加強系所專業知能外,通識教育亦不可偏廢,而各校、各系所執行情形,則有賴大學評鑑制度檢視。
目前正在辦理的大學系所評鑑,對各校、各系所自訂的教育目標皆予以尊重,同時著重在系所師資專長與課程、教育目標的吻合度;而通識教育的評鑑部分,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已規畫從民國一百零一年第二輪系所評鑑開始,正式納入系所評鑑的一環,把通識教育中心視為獨立的系所評鑑,以使學校正視通識教育中心的師資、設備、資源與經費,不再將其挪用。
另在校務評鑑部分,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也已建議於民國一百年大學校務評鑑實施時,把通識教育列為項目之一,屆時學校對通識教育的規畫方向與辦理機制,都將是重點。
相信大學評鑑制度加入這兩項新作法後,應可解決部分大學輕忽通識教育的問題。
感謝周主任及鄒所長的建言,惟其中部分內容所指並非全然為因應系所評鑑所作的調整,例如有大學將通識中心虛級化,或降為二級單位,主因是希望系所老師除教授專業課程外,也能開授通識課程,以促進專業和通識的融合,此實為各校狀況不同,調整有時難免,並不必然純為因應系所評鑑。
李隆生(台北市/高等教育評鑑中心 評鑑業務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