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總統兒子陳致中被依洗錢罪判刑二年六月,由於檢方認定他是洗錢案操盤手、不法巨款的受益人,刑期執行完畢後,還是能坐擁龐大的資產,因此,針對陳致中的刑度是否過輕,特偵組認為有必要檢討,並考慮上訴。
扁家洗錢案由特偵組和台北地檢署共同查辦及到庭論告,對於判決刑度及法律適用都有「意見表示」的權利,特偵組和北檢最快今天討論扁案上訴範圍,陳致中的刑度也會列入討論。
陳致中被控幫助他人洗錢,洗錢防制法的法定刑度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他幫助的對象是直系尊親屬,法律上有「得」減刑的規定,但刑度是否適當,特偵組認為還是有研究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