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機農產品及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上路一個月,但消基會抽檢市售有機店家,有六成商品沒有認證,還發現不合格商品中,出現遊走法律邊緣的「假有機」商品。
消基會指出,部分業者為規避法律責任,直接用「有機」當店家或廠牌名稱,產品上卻不敢寫有機食品,因此讓不誠實的商家更「有機」可乘,使假有機商品充斥。
依管理辦法,標示有機的商品如果沒有取得認證,可處六到三十萬元罰鍰,但我認為,罰鍰太輕沒有嚇阻作用,而且販售的商家顯然已有觸犯「詐欺罪」之嫌。
所以建議,罰鍰應採「加倍」處罰制,主管機關並應追訴法律責任,否則難以杜絕假有機產品。
宋隆俊(北縣新店/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