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了讓第一線的臨床醫師正確使用「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公布「克流感」使用時機,內容包括類流感患者如合併重症,即應服用「克流感」等四項原則。輕症患者,不急著要在四十八小時內投藥。
由於國內已出現一歲以下的新流感住院病例,但「克流感」許可證僅能用在一歲以上患者使用。衛生署參考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所發布的嬰兒治療建議後,行文給兒科醫師,給予緊急授權,讓醫師在治療一歲以下的幼童時,也能使用「克流感」,劑量多寡則由患者體重來決定。
在衛生署副署長張上淳主持下,感染症醫學會、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開會討論,針對「克流感」使用時機,達成共識,提供臨床一線醫師遵循。內容包括,患者如出現高燒、肌肉痠痛、全身倦怠等類流感症狀,且快速篩檢為陽性,則由健保給付「克流感」用藥。如果類流感患者的快篩結果呈陰性,但已經出現危險症狀,包括嘴唇發黑、呼吸急促,就應該立即投藥。

如果類流感患者合併了重症,出現喘不過氣、呼吸急促等肺炎症狀,病程惡化快,無須再接受快篩,就可以使用公費克流感。一旦發生新流感群聚感染,只要一人為確定病例,其他有症狀者就能使用公費「克流感」。
新版「克流感」正確使用時機,與疫情指揮中心先前所提的重點大同小異,但內容項目更詳細,以便讓第一線的內科、兒科、耳鼻喉科、家醫科等醫師有所依循。
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林奏延強調,輕症患者不見得要在四十八小時內,就服用克流感,就算症狀出現時間已超過四十八小時,還是可服用。提早服用,頂多縮短一兩天的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