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莫拉克水患後,勸募團體湧現,民眾應如何分辨,才能保證自己的愛心和善款被妥善運用?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社福團體,和內政部社會司共同提出應注意事項,內政部並公布政府許可辦理「八八水災」勸募活動的單位名單。
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理事長鄭信真表示,為維護捐款民眾的信心,政府應該發揮監督功能,確定「專款專用」。玄奘大學教授查重傳則建議,民眾捐款前應確認「組織合法立案、有申請勸募許可、有合理勸募計畫、確認捐款對象帳戶、收到單據、有公開徵信、能了解使用流向與成果等」七個事項。
紅心字會特助司徒健銘表示,市面不乏拿著勸募箱騙取善款的不肖人士,據悉一天一箱的收入約有二萬餘元,卻無法可管,警員僅能以違法攤販取締,若政府不能有效規範,將嚴重傷害民眾對非營利團體募款的信心。
內政部社會司職業團體科科長陳彥丞表示,內政部已在網站公布各級機關遇重大災害時,對外發起募款活動的作業流程,希望各團體配合《公益勸募條例》申請勸募許可;目前通過許可的己有三十四個單位,宗教團體則不在此限。
他並強調,預募款項超出或不足都需「流向透明化」,不只政府要監督,民眾也應注意,避免發生合法團體違法募款、沒計畫先搶錢、資源統籌分配不均等現象。
查詢通過「八八水災」勸募許可的團體及機構,可上「內政部社會司公益勸募管理系統」查詢,網址:http://donate.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