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啟動學產基金救助機制,只要經學校核定,受災學生可向教育部申請急難慰問金補助與緊急紓困助學金,三天內可核發給學校,轉交學生。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表示,凡是受災學生或父母因莫拉克颱風而受傷住院達七日以上,或發生意外往生者,將補助一萬元,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標準者則核發二萬元。受災學生父母若有一方往生,則核發二萬元,雙親皆往生學生則發給六萬元。為縮短救助作業流程,學校可主動為受災學生提出申請,經學校核定後,就可向中部辦公室請款,教育部將於三天內核撥款項。
此外,考量部分學生父母因故無法撫養子女,而交由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撫養,教育部也針對此次颱風放寬救助標準,若受災學生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因莫拉克風災而受傷住院或因此往生者,可依上述救助標準申請學產基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