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竹某所明星高中學生冒用同學身分上網代填大學分發志願,導致同學高分落榜,輿論與民意聚焦選填志願程序的缺失,未見網路使用「倫理」的反省與探討。
一般論及「資訊素養」,應包含電腦科技運用相關知識、技能與態度等面向,換言之,在正規資訊教育中,不僅應著重資訊使用知識與技能的傳授,不可偏廢資訊倫理與態度的涵養。
先進國家對校園的資訊倫理課程非常重視,例如資訊科技大國的美國,自一九八○年起,資訊倫理的研究及實務即遍及全國,各大專院校也將資訊倫理列入重點課程。我國自九十學年度起,將資訊教育定為國民中小學教育重要議題,強調資訊科技與七大學習領域的整合;自九十五學年度開始,計算機概論也列為高中職必修課程,藉以強化學生的資訊能力。
然而,由於我國教育體系以功利掛帥,事事都求速成急進,影響所及,各級學校資訊課程,也多著重學生運用科技與資訊技能的養成,對資訊倫理與態度的涵養,大都聊備一格,以至於中小學生在使用網路上的各項資源時,常見違反倫理與道德的不當行為,如散播不雅影像、影片和文章,違法拷貝、上傳和下載有版權的著作等。
質言之,資訊倫理和一般倫理教育相同,都必須在國民教育階段就建立正確的觀念,因此呼籲各級學校應該檢視資訊教育內容,落實將資訊倫理融入各學習領域,並結合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培養學生正確、正當的資訊科技運用倫理,避免濫用科技誤人、誤己。
趙麗雲(台北市/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