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水災特別報導》欲捐款 先確認團體合法性 |2009.08.13 語音朗讀 59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提醒民眾,捐助財物前應辨識勸募團體合法性,確認是否有向內政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勸募許可文號。內政部表示,民間相關團體及單位,若要發揮人道精神發起救援勸募活動,應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事先備齊相關申請表件,向勸募活動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若勸募活動跨越直轄市或縣(市)者,可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內政部希望民間團體發起重大災害勸募活動時,須公開、透明設立專戶專款專用,並開立收據給捐款人,依指定用途使用及定期公開徵信,以符資訊公開及接受民眾監督。 前一篇文章 《88水災特別報導》永豐餘台東廠 開放避難 下一篇文章 《88水災特別報導》企業出錢出力 長榮捐5.2億 熱門新聞 01【思鄉的父親】年夜飯的規定 2025.08.0702新加坡佛光山 祝福彌陀學校考生金榜題名2025.08.0703大馬雙語禪修營 啟發修道省思2025.08.0704《365日》193萬本 全球弘揚中華文化2025.08.0705父愛如山 父餵植物人兒子蛋糕2025.08.0806立秋養生首重潤肺 少吃辛辣冰冷食物2025.08.0707【何處不交朋友】 謝謝良醫2025.08.1108【歲時‧節氣】立秋 碧樹蕭蕭涼氣回2025.08.0709微型屋行動 為無家者築起希望2025.08.0710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禪學與淨土—禪者雲遊與參訪 2-12025.08.0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緬懷星雲大師 全球佛教學者暢談人間佛教245校雲端交流 凝聚三好共識推廣生命教育 林聰明獲特殊貢獻獎西方寺瑜伽課 接引民眾結法緣元宵乞龜 390兩大金龜亮相基督城地震10年 佛光山領眾祈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