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爆料指出,台北市新生高架道路改善工程,承攬包商所使用的黏著劑是瑕疵品,恐形成危橋,而台北市府竟在媒體報導後才知道,真是離譜。
新生高架橋是台北市南北交通大動脈之一,整修就是為了顧及行車安全,但廠商卻枉顧民眾安全使用瑕疵品,行逕固然可惡,但是市政府的公共工程監督機制更有問題,在施工時為何沒有抽查檢驗?
現在出現問題只會說要求賠償、提出公共危險罪告訴,萬一媒體沒揭露,驗收時又沒發現瑕疵,若發生斷橋意外,損失將難以彌補。
我認為,台北市府除了應該拿出更積極的作為,重新施工以確保安全外,更必須對公共工程制定嚴謹的監督機制,否則公部門總是後知後覺,會與民眾的信任感行漸遠。
宋隆俊(北縣新店/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