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的律師表示,原定七月三十一日宣判的翁山蘇姬軟禁案,將延後至本月十一日裁定。
七月三十一日一早,緬甸法院四周便部署嚴密戒備,翁山蘇姬的眾多支持者正等著本案裁決結果,但事件出現峰迴路轉,法官決定延至八月中才作出判決。法官解釋,需要重新審議她的案件,也必須再研究一些法律上的問題。
翁山蘇姬的律師那溫,對於法院突然延後宣判,並不感到意外,還指蘇姬本人也不覺詫異。
六十四歲的翁山蘇姬被控違反軟禁規定,在湖邊住宅接待一名闖入的美籍男子。各方預料,一旦罪成,最高刑期是五年。而她事前已作出最壞打算,已要求律師為她帶所需的藥物及多本英文、法文及緬甸文書籍。那溫指出,翁山蘇姬的身體和精神狀態都很好,已經準備好接受任何裁決結果。
蘇姬的國際法律顧問根澤指出,此事態發展反映出緬甸軍政府企圖轉移國際批評聲浪,因為到了八月中,大部分國際高官及聯合國官員都會去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