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通過一波波糾正案,但仍與人民的期待有很大落差,除了已失時效外,有行政機關一再出現在名單上,官員也習以為常,糾正案對整頓官箴,難以發揮功能,連監委都承認「監院大刀一揮,別人不痛不癢」,難怪政府的行政效率全球評比,排名會持續倒退嚕。
坦白說,糾正就像給政府機關補考一樣,既然不會死當,其實無關痛癢,尤其是一些涉及專業的案件,承辦機關很容易唬弄過去,不僅無法端正官箴,反耗損監察威信。
就以安平漁港糾正案為例,既然監委點出漁政主管官員顯有怠忽職守,浪費許多民脂民膏,還有其他多項漁業設施(如興達遠洋漁港、將軍漁港觀光漁市漁貨直銷中心、斗南魚市場遷建計畫等),也有類似浪費情形,也陸續遭糾正,證實當初握有漁業決策的高層,嚴重失職與不適任,監察院對此卻無作為。
民主國家強調責任政治,是要有權者負責,做不好就下台,而不是把責任往下推,就像在球場上,教練一定會立刻更換表現不好的球員,避免繼續失分,那有繼續擺爛的道理,除非教練也昏庸。
如今漁政機關又要花費大筆人民納稅錢,去活化蚊子漁港與設施,而在責任未釐清前,豈可以歷史共業卸責?何況,在民意代表與地方勢力的壓力依舊,及選舉動員考量下,誰又能保證不會重蹈覆轍,衍生新的漁業包袱?
一葉知秋,漁業施政出了這麼多紕漏,也歷經改朝換代,然而漁業決策核心始終未能注入新血,這種情況放任下去,真的讓人為台灣漁業未來前景悲哀,而職司官箴的監委,若不能對這些問題拿出魄力,只會糾正又糾正,或拿基層公務員開刀了事,只會讓大眾對監察院更失望。
杜宇(北縣中和/兼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