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為了教化三界、四生的眾生,因此說四諦、十二因緣、六波羅蜜,這些的法藥如神丹一樣,都是為了對治眾生的五臟、五根、五蘊所說的。例如:佛陀說一心四諦的意義:集諦相對於肝臟,因為屬於剛開始生起的緣故;苦諦是相對於心臟所說的,因為已成就果報的緣故;道諦相對於肺臟所說的,肺臟屬金,金有斷截物品性質的緣故;滅諦是相對於腎臟所說的,冬天的儲藏已用之還無了;心相對於脾臟,開啟通達四諦的緣故。十二因緣、六度波羅蜜的相對意涵,也是如此。
四諦、十二因緣、六度波羅蜜的內容意義,是廣泛含攝如來一切教理門,假使行人能如實深入覺察身體的相貌,就能覺悟、了知一切佛法的名稱與意義。因此《華嚴經》說:「若能明了此身者,即能通達一切。」
說明此身體內在的意義,與世間意義的關聯性,其幽遠深遂的意涵,不是覺悟的人是無法了知的。
通明觀初禪的證相中,從根本世間(一期的果報身)、義世間(身心與外在世間的關係)、事世間(引發神通的事相)三項說明。義世間又分為:義世間相及解釋成就覺悟五功德之。已說明第二項「義世間」中的「義世間相」,繼續介紹,義世間的「覺悟五功德支」。
在「覺悟五功德支」中,分:下品覺悟、次品覺悟、上品覺悟等三類。首先說明「覺支」在三品中的解釋。
一、下品覺悟大覺的情形:行人於定心中,能覺察內在與外在世間的名稱、相貌及其相關性,稱為「覺」。若能覺悟內、外世間所有相貌,如五臟等,都是空無自性、非實有的,即稱為「大覺」。
二、次品覺悟大覺的情形:行人於定心中,能明白、分別五臟的差異,稱為「覺」。若能覺悟五臟等產生的各種現象,都是無常生滅的,稱為「大覺」。
三、上品覺悟大覺的情形:行人於定心中,能覺察五臟等諸法,有生、住、異、滅、生生、住住、異異、滅滅等八種相貌,稱為「覺」。若能了知五臟所產生的八種相貌,是無有自性、本來空寂的,稱為「大覺」。
如此去分別「覺」與「大覺」,就是「世間」與「出世間」的相貌。其餘功德支的觀支、喜支、安支、定支等,也是如此分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