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社記者觀琰綜合外電報導】印尼一項新的「清真用品法草案」,近日在國會引發激烈辯論,尤其是有關管理機構方面爭論較多。該法案規定所有上市食品、藥物、化妝品等生活用品,必須符合伊斯蘭教法生產規則,並加蓋合格的「清真」標誌,具備清真檢查證書。
宗教事務部副部長、伊斯蘭法學專家納紮魯丁‧歐麥爾說,印尼人口百分之八十五是穆斯林,以往清真商品沒有法律保護,違法者也不受法律制裁。上述草案通過後,清真標籤將具法律效益,凡貼上清真合格標籤的商品就具法律責任,違法者受罰,最高可判監禁八年,或罰鍰六十萬美元(約新台幣二千零四十萬元)。
「清真商品法」在國會辯論期間,非穆斯林表示抗議,他們擔心全國統一執行清真商品法,非穆斯林廠商將遭受利益損失。
基督教繁榮和平黨(PDS)主席魯揚迪‧胡塔索特說,印尼從法制上,不是伊斯蘭國家,伊斯蘭只是多數民眾信仰,並不是國教。伊斯蘭法制將破壞印尼多元化傳統。他說,國會以立法通過清真商品法,是將宗教強加於人的反民主行為。
歐麥爾教授反駁說,印尼是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國家,清真商品法是為因應穆斯林生活需要,目前有許多國家,如英國、新加坡,已通過清真商品法,保護當地穆斯林公民,這不等同於將伊斯蘭當作國教。
以往,印尼市場的商品,是根據傳統習慣,商店和顧客在自願的基礎上,以傳統的雙方信任進行交易。有許多商店,為確保信譽,主動到印尼烏拉瑪(伊斯蘭學者)理事會(MUI)登記註冊,申請「清真」牌照,掛牌營業。政府部門設有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檢驗所(LPPOM),協助該理事會檢驗申請單位的產品,並蓋章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