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美樂繼續販售 北縣衛生局:限期改善 統統不罰 為何含砷 待追查
【本報台北訊】麥當勞、達美樂台北縣分店的炸油被驗出過量「砷」,消基會呼籲消費者拒買、業者停賣油炸食品,主管機關積極介入,調查炸油為什麼含有砷。對於消基會「建議」,麥當勞、達美樂都表示,沒有停售計畫。
台北縣法制局、消保官鍥而不舍查炸油動作,讓業者叫苦、業績也下滑。據了解,業者已向台北縣政府高層「訴苦」,表示法制局這次一搞,公司一年花在油品費用要多兩億元;也有本土傳統小吃業者揚言,稽查炸油再不罷手,要發動百人到縣府抗議。
北縣衛生局表示,麥當勞、達美樂等的炸油被驗出過量無機砷、丙烯醯胺,目前還不會受罰,除非限期改善且經複查未改善,才會被罰六至三十萬元。
麥當勞等態度也很強硬,堅稱自行送檢的油品、使用的鍋具沒問題,在未釐清為何與消保官提出的報告「出現差距」前,不會停售油炸物品。
由於無機砷、丙烯醯胺等致癌物攸關民眾健康,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昨天強調,現在重點已不是「業者自行送驗沒問題,公部門送驗就有問題」,重點是為何炸油含有砷?來源為何?像麥當勞、達美樂這樣的跨國速食業者,應該站在負責的角度,立刻停售油炸食品,直到找到問題來源,才是真正的處理之道。
北縣衛生局副局長黃文魁說,前天已派員到炸油砷含量超標的麥當勞土城市金城店、中央店及達美樂永和市中正店等三家門市抽驗炸油,結果約兩周後出爐,研判過關機率很高。
他說,砷含量標準是指尚未使用的油品含量,如今抽驗的都是已使用過的油,是否適用,值得討論。
對衛生局說法,北縣法制局長陳坤榮不以為然。他說,食品衛生管理法主要是管理食品衛生安全,食品無論在那一道生產過程出問題,就可依法開罰,不應區分砷含量是指尚未使用或已使用,而且「限期改善」若被過度濫用,反倒無法保護消費者權益。不過食品衛生管理法由衛生局主責,衛生局如此解讀,法制局只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