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當初要換發國民身分證時,花了許多資源宣導,但被美化的政令,事實與想像存有極大的落差。
去年八月左右,我配合政府的換發政策去拍了照片,沒想到政策一變再變,還發生內政部與廠商的合約糾紛,而我的配合似乎就變得有些愚蠢了。前幾天,我回到台南縣鄉下戶籍地準備換發身分證,戶政人員卻說我的照片不合格,讓我白跑一趟;回到高雄,馬上去找照相館,才知道內政部在去年十二月改變了規定,照片人頭一定要達到標準,也就是說,我之前按照規定所拍的照片白照了。
個人對這件事有幾個感想:
一、既然戶政已電腦化,為什麼還要到戶籍所在地換發身分證,像我一樣在外地工作的人應該不少,為了換身分證必須來回奔波,浪費的資源如何計算?
二、政府規定一直在改,連照片內容都無法確定,像我一樣再沖洗一次的如果有兩千萬人,每人以一組四張計,就浪費了八億元,難道內政部不該說明或道歉?
三、政策一變再變,讓民眾無所適從,連換發身分證都變得如此,民眾豈會對其他政策有期待?
雖然要政策完全周延是有困難度,不過當民眾感受到政策只是一連串的試驗時,相關單位就真的要深加檢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