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用偽鈔 不必法辦

 |2009.06.27
718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警方查獲民眾使用偽鈔,不管民眾是否知情,過去都會移送法辦,常引起民怨,未來取締方式將有重大改變。警政署通令全國警察局,七月一日起,針對使用一、兩張偽鈔的民眾,若無法判定「明知是偽鈔而行使之」,不必再移送地檢署法辦。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偽鈔專案小組決議表示:「犯罪嫌疑人明知為偽鈔而行使者比例較小,且多數係行使一、兩張,除有積極證據外,尚難認其係明知為偽鈔而行使之。」專案小組建議,無犯罪嫌疑者不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以減少民怨。

警政署在函文中指出,近日常有不符「明知」偽鈔而使用的案件移送法辦,要求員警改善,針對只使用一、兩張偽鈔的民眾,如果警方無法判明「行為人明知偽鈔而行使之」,製作筆錄載明姓名、住址、身分證號碼及拍照,供日後查證即可,民眾可離開,經行為人同意才可按捺指紋。

但為避免縱放嫌疑人,警方要訊問偽鈔來源、收受時間、地點,日後如果同一嫌疑人或同夥,再次行使偽鈔時,警方就可判斷行為人「明知」依據,也就是說「第二次再犯就是明知」。

警政署並改變查獲送辦案件就算績效方式,改以經起訴後才算,杜絕員警「灌水」的作法。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