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節前夕傳出「阿嬤殺孫」悲劇,令人心痛難過,更顯示落實兒童保護的重要。
據內政部兒童局統計,去年共有九千九百九十件兒虐案,平均一小時即有一名以上兒童受虐,其中以身體虐待占三成七,加害者有八成以上是父母或主要照顧者。
在「不打不成器」、「棒頭出孝子」的舊觀念迷思下,許多家長、老師、生活照顧者以「愛」之名體罰孩童,甚至「帶他一起死」,輕則對孩童造成身心傷害,重則發生人倫悲劇。
發生在家庭的體罰,除身體虐待外,還有疏忽(包括教育疏忽如不督導孩子按時入學上課,照顧疏忽如孩子被熱水燙,醫療疏忽如未按時注射預防針,情緒疏忽如父母當著孩子面吵架動手)、管教不當、性虐待;若孩子未被及時救離,往往成為長期受害者。
有人以為將受虐兒送到寄養機構就安全了,其實許多寄養家庭或育幼院中,也有體罰、虐待、大欺小等霸凌情況,因此「零體罰」不應局限於校園,必須深入家庭與寄養機構。
「阿嬤殺孫」事件後,政府宣布將增加三百多社工人員,但是要落實兒童保護,單靠社工努力難以達成,唯有社區和衷共濟,從鄰里間就近關懷,方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