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人本基金會調查,發現八成八的國中仍有體罰,四成六的老師會以「白痴」、「笨豬」、「去死」等辱罵學生;體罰原因大都是學業不符要求(考不好、作業未交),或違反規定(遲到、吵鬧、儀容不整)。
看了調查結果,我心裡很難受,十幾年了,我們的教育一點進步也沒有嗎?
我在教育圈待過,贊同禁止體罰,因為學生不論資質、家境及環境,我都可以循循善誘,不用體罰也可以教導他們,既然我能辦到,而且還有其他老師辦到,「只有體罰才能把學生品行教好」的論調,明顯是錯誤的;如果有老師抱持這種想法,長期體罰學生,我只能推測可能是老師不夠認真努力,或是太驕傲,沒向不體罰就能做好班級經營的老師請益,改善自己的教學方式。
如果體罰就能解決學生的不良行為,為何學生還會一再被體罰?這說明了體罰只是極短效的止痛藥,並非解決問題的良方,既然不能徹底解決,為什麼還要體罰?體罰學生時的心態是什麼?恫嚇、報復、宣洩情緒?這三種心態都是反教育的。
獎勵是為了告訴學生,他的行為是正確的,可以多做;懲罰是為了告訴學生,他的行為是錯誤的,應避免再犯,這是應用行為分析的管教技巧,重點在「告知」,不是在恫嚇、報復,更不是在宣洩情緒,有些教師似乎誤會了行為學派的理論。
而且,懲罰有很多方式,體罰和辱罵是其中的下下策,不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教師應為,從小被體罰到大的孩子,受到教師不當的「身教」,有些孩子就會以為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使社會的暴戾之氣永遠無法消解。
另外,體罰原因是「學業不符要求」占最大量,竟多於「行為違反規定」,這更讓人心疼。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可達到相同的學業表現,而且學業表現根本不是人的要素,不遲到、不吵鬧、不打架、不行騙、不偷竊…,若孩子言正行善,即使作業不會寫、考試考不好,又何錯之有?
人會怎麼發展,存乎一心,與其用暴力讓學生表面屈服,不如站在他們的角度思考,和他們充分溝通,讓他們心服。
古嘉(北縣中和/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