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據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雖然法令有規定,但仍有百分之八十八的國中還有體罰,六成國中未落實常態編班。筆者身為家長亦是老師,想對這樣的教育現狀提供己見。
在教育圈裡最常聽到的就是「什麼都不能處罰,孩子怎麼教導?看看那些犯案者,有多少人在學生時代就可矯正」,在家長的圈子也會聽到「現在老師都不敢碰孩子,怕吃上官司,結果導致社會秩序出軌」,但也有家長反對體罰,認為從小給孩子尊嚴,孩子長大才會有尊重自重。
但究竟教育(無論家庭或學校教育)的核心準則為何?
依筆者經驗,教育必須堅守「絕對的嚴格,絕對的信任」原則。嚴格是指必須訂立界線,且要堅守到底;「信任」是指彼此百分之百的安全感,信任是教育的基石,缺乏信任是不可能建築教育的城堡。
相信大家不難發現,現在很多家長對孩子沒安全感,所以要幫孩子做許多事,如背書包、整理環境,甚至連孩子犯錯都幫忙道歉,許多老師因不相信學生的自理能力而介入過多,反導致學生自學能力低落,但也有不少親師對自己沒有信心及安全感,所以不敢嚴格,就怕學生討厭自己,在這樣因循下,親師把「沒原則」誤當成「好溝通」、「開明」,誤把學生、孩子喜惡當成自我評鑑的唯一標準。
當媒體討論體罰及能力分班時,筆者希望親師也該深思教育的核心價值,反躬自省真的信賴學生、孩子及自己嗎?能堅持原則而不鄉愿討好嗎?
陳怡芬(北縣淡水/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