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素/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或植物五辛素 須於外包裝標明
【記者林賢齊台北報導】「素食可食」、「素食亦可」、「素食亦宜」這類標示不清楚,讓素食者頭疼的產品標示將走入歷史。衛生署昨天宣布,自七月起素食包裝食品,須於外包裝標示「全素或純素」「等五種分類,標示不清將罰鍰三至十五萬。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表示,素食產品目前的標示字樣,常使素食民眾感到困擾,七月一日起衛生署將施行「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屆時凡宣稱為素食的包裝食品,都必須依照公告新規定,在產品外包裝上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蔥、蒜、洋蔥、韭及蕎)素」五種字樣。

明年一月起,菜市場販售的散裝素食產品,業者也必須以牌子明確告知消費者,產品的素食分類、產地、品名,若標示不符規定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業者亦將處三萬至十五萬罰鍰。
許景鑫表示,過去的抽檢發現有百分之一的素火腿、素肉等「仿動物製品」,驗出含有動物性成分。這些不肖業者標示不實行為,處製造商四萬元至二十萬元罰鍰,如限期改善不改善者,將處六萬到三十萬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新規定上路後,各地衛生局將於七月起展開稽查與抽樣檢驗,違者將依規定議處。
對於領有公司、商業登記的素食餐廳,許景鑫表示,衛生機關不會主動稽查,但民眾若有疑慮向相關單位檢舉,衛生機關將會介入調查。近來不少餐廳業者與超商結合,推出宅配包裝食品,則必須符合新規定。
衛生署已擬妥「素食標示Q&A」,張貼在食品資訊網/常見Q&A(food.doh.gov.tw)及中華民國廚師資訊管理系統/政府公告(chef.doh.gov.tw),供素食業者及民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