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副署長何榮村今天說,即日起政府鬆綁大陸商務、專業人士來台規定,大陸商務人士來台停留最長期限,由先前的十四天放寬為一個月,且由移民署直接發證,不再經港澳換證。
去年約有五十萬人次的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並有約八萬人次的大陸商務人士來台。何榮村表示,大陸專業與商務人士來台的通行證件將可隨身攜帶,不再由移民署機場服務單位保管,如果遺失,可透過海基會、海協會的管道協助補發。
未來不論大陸商務人士、專業人士來台,將依申請來台的行程表天數,移民署會主動增加五天停留期間,以便利這些人士的觀光活動,但商務人士來台從事商務訪問、考察、會議、演講、參加及參觀商展,不能超過一個月的上限。
另外,可隨同大陸商務人士來台的配偶或直系親屬,將由一人放寬為二人,配偶及直系親屬都可以隨同來台。至於可來台的大陸專業人士,除已開放的十九類專業類別外,再增加大陸地區優秀專業技術人士類。
至於企業邀請大陸商務人士來台的人數限制,營業額幣三千萬元以下本國企業,從每年邀請十五人次,放寬為四十人次;三千萬元以上者,則從五十人次放寬為二百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