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交通部民航局邀集國籍航空業者協商,兩岸定期航班分配拍板定案,國籍航空每周可飛一百三十五班定期航班,其中中華航空、長榮航空各三十班;立榮航空、華信航空各二十五班,復興分得二十四班。另有一班由華信、立榮輪流飛航台中到深圳,以符合地方期待。
民航局長李龍文強調,海峽兩岸空運協議六月二十五日生效後,航空業者即可向兩岸政府申請營運計畫與飛航許可,待獲得許可後,預計兩岸定期航班可在七月上路。
李龍文說,在國籍航空每周可飛一百三十五班定期航班的原則下,保留十五班分給配合飛航國內虧損航線的業者,分別是立榮、華信各五班,復興四班;另有一班由華信、立榮每三個月輪流飛航台中到深圳。
其餘的一百二十班則分配給長榮、華航各三十班;華信、立榮和復興則各分得二十班。李龍文強調,五家業者分得的航班數,各含三班保留給遠航未來執行重整計畫;等遠航恢復營運後,即可分得十五班航班。
在貨運包機方面,國籍航空每周可飛航十四班,由華航、長榮均分,每周各飛航三班桃園到上海以及桃園到廣州,兩家業者並保留一個班次,以加班機方式輪流申請飛航到上海與桃園到廣州航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