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從民國九十年開始補助購買「電動輔助自行車」,迄今僅補助三萬六千人,成效很低,因為,沒有多少人知道那裡販賣、價格多少及如何申請補助,一項政策弄得國民一問三不知,怎會成功?
電動輔助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最大差異,在於電動輔助自行車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必須以人力踩踏啟動;電動自行車則以電力為主,沒有人力踩踏的腳踏板。所以空氣污染減量是電動輔助自行車的優點,的確有必要推廣。
交通部去年將「電動輔助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納入慢車管理,環保署因此決定將「電動自行車」也納入補助,昨天通過「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辦法」,即日起接受製造廠或外國原廠代理商申請補助資格,購買民眾可獲得三千元補助。
不過,電動自行車的優點是免考照、免燃油、免稅金、免換機油,也不必繳燃料費,不需牌照稅。目前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有標章,經政府審查合格,但沒規定要戴安全帽,是管理一大漏洞。
現在騎自行車流行,基於健身與環保雙重原則,電動輔助自行車與電動自行車值得大力推廣,希望相關單位能加強宣導,交通部也應加速訂定管理辦法,避免出現交通違規及安全等問題。
張啟任(高雄市/單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