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傳出嬰兒托育卻遭保母虐待,甚至於致死事件,不少職業婦女也深怕自己的孩子會受如此對待,個人以為,這反映目前國內嬰幼兒托育條件不健全,需要社政單位與相關民間團體努力,以全面提升保母資質,避免再發生憾事。
政府已於民國八十七年成立保母證照制度,有計畫的開訓保母班,除了專業,也讓保母建立責任感與職業道德,以確保受托嬰幼兒權益;不過,一名好保母要如何選擇,我建議:
一、選擇合格、受過專業訓練的保母,因為至少有操守、職業道德、愛心和耐心、專業知識,而且加入地區的保母系統,受社工人員監督。
二、年齡在三十至五十歲,中上教育程度,子女最好是入學年齡,家庭和諧。
三、收托動機並非以經濟利益為主要考量,還要能愛小孩,這樣會與孩子互動,包容較多,也較捨得付出。
四、造訪與接觸保母,以了解居家環境、婚姻狀態、親子關係,甚或人格特質。
五、一名保母應勿同時照顧兩名孩子以上,因為較易疏忽照顧。
六、托育的環境、設備應合乎安全、教育性,以提供孩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此外,托育前應就孩子的特殊習慣或病例,甚至管教態度與保母溝通;托育後若發現虐待,千萬不要私下和解了事,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依我實務工作經驗,照顧孩子盡可能自己來,若情非得已,也要找合格保母,不能僅求方便與便宜。
周明泉(南縣新營/家扶中心主任)
報載有保母將死亡的托嬰,先放在冰箱冰凍,再丟棄到親生父母家門口,行徑殘忍。
根據報導,這是經由網路找保母所產生的後遺症,或許北部地區民眾才會採取這種方式,一般南部鄉下地區,大部分是由長輩或親人照顧,若要找保母,也會找熟識的人相互介紹,找信用好的「熟手媽媽」,雖然她們知識水準不高,但是帶子孫的經驗老到,有責任感,讓家長比較放心。
網路卻沒有這個優勢,誰都可以登入,證照形同虛設,看不到當事人,也不知道家居環境,無法查證對方人品,更不清楚照顧嬰兒的方式,簡介任由對方吹噓,只能碰運氣,例如冰嬰屍的保母夫妻,不但沒有證照,還是詐欺通緝犯。
筆者不忍苛責嬰兒父母,因為小生命已無法挽回,將是永遠的痛,但要提醒家有子女者,盡量陪著孩子度過嬰幼兒時期,珍惜這短暫數年的相處,這是金錢所買不到的;若必須找保母,就應透過各地仲介單位,找個有愛心有經驗的保母,可別因一時失查,釀成終生遺憾。
妙雲(嘉縣大林/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