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保基金收支不平衡,潛藏債務驚人,以勞保到期給付人數一百七十三萬人計算,潛藏債務高達一兆一千餘億元,若納入所有勞保年資,潛藏債務更超過四兆元。
為徹底解決勞保基金財務危機,勞委會提出勞保條例修正案,這是勞保實施五十九年來,勞委會首次修法明確建議由中央編預算撥補虧損。
修正案內容,除增列勞保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確保勞工都領得到給付外,也列明勞保基金在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的潛在負債,由中央政府分年撥補。
到底中央政府分幾年撥補?勞委會低調的說,要視中央政府財務,與主計單位進一步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