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教育部計畫補助高中職生、大學生生活補助費,每月六千元,一學期三萬元,條件不限。部分大學生認為,生活費已夠用,沒必要再申請補助,若原來已辦理就學貸款再辦生活費貸款,壓力會更沉重。
遠東科大材料系三年級學生劉釗廷表示,昨天班上年度聚會討論這則新聞,多數認為,生活費貸款只是先花掉未來要用的錢,對非常貧困的學生可能有幫助,但對大多數學生並不實用,因為每個月生活費只要四、五千元就夠用,打工就能應付生活費需求,沒必要再借錢。
崑山科大公廣系三年級學生王麗婷已申請助學貸款,畢業後每個月要還四、五千元,她說,現在半工半讀賺生活費雖然較辛苦,但畢業就能熬過來,若為了現在生活好過些去借錢,畢業後壓力更大,並不划算。
致遠管理學院醫管系三年級學生宋明芳認為,生活費辦貸款可疏解家庭經濟壓力,但學生多數有打工,生活費靠打工收入應可支付,不像學雜費要五萬多元,生活費比較沒急需性。
中正大學政治系二年級學生蕭婷方不贊成不限條件的生活補助,她說:「大學生生活簡單就好,不需要什麼花費,身上錢多只會增加物欲而已。」
蕭婷方認為,應補助真正需要者,不限資格會浪費資源,「應花在必要的公共建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