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未來申請就學貸款的學生,不必煩惱生活費沒著落了!教育部將研擬修訂辦法,在「就學貸款」項目中,增列「生活費貸款」,原則上,每個月生活費貸款以六千元為限,一學期可以申貸五個月,最多三萬元,資格不限。教育部表示,最快今年可以實施。
去年大學校長會議期間,大學校長建議,就學貸款除了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等七個項目,還要增列生活費。昨天立委徐中雄等人拜會教育部長鄭瑞城,要求教育部放寬貸款範圍。教育部高教司科長蔡忠益表示,教育部將著手修訂「高中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進行財務評估,增列生活費。
未來就學貸款可以申貸生活費後,金額每月六千元為限,每學期最多三萬元。學生可以自身需求申請貸款金額,一般學生也可申貸。至於立委要求,教育部要補貼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貸款的在學利息;蔡忠益說,中低收入戶的家戶年所得是一百一十四萬以下,考量政府財政負擔,初步針對低收入戶學生,預計每學期政府將額外負擔兩千五百多萬元的利息費用。
根據統計,九十六學年上下學期申請就學貸款共七十六萬人次,預估九十七年增加到八十萬人次,低收入戶占總貸款人數約四點五。立委也希望,民眾在還款期間,如果月收入不滿兩萬五千元,可以放寬申請展延次數,由目前最多三次,增加到五次,但教育部表示,會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