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高雄市鄭小姐表示,她是丈夫信用卡附卡的持卡人,卻被銀行要求負起正卡人債務連帶清償責任,房子面臨法拍命運。
鄭小姐昨天在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祕書長呂英瑋陪同下前往銀行抗議。她說,丈夫在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不顧她的反對,持卡向聯邦銀行預借現金四十萬元,累積至今將近五十萬元,夫妻為此失和。
她說,每次繳交自己消費金額時,行方都按正、附卡的消費比例沖帳,導致一直積欠款項,行方不向正卡人催討欠帳,反轉向附卡持卡人催收,並取得附卡持卡人的債權憑證,進行房屋法拍程序。
呂英瑋表示,行政院金管會已完成信用卡修正條款草案,通過「信用卡附卡持卡人除明示同意就正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所生應負帳款責任外,僅就使用附卡所生應負帳款負清償責任」,儘管修正條款尚未立法通過,但業者已約定遵循。
銀行表示,將進行查明,如果債務非鄭小姐的消費額,會撤銷催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