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只要有願,就不怕因器官摘除而因痛生瞋,造成無法安詳往生極樂淨土的顧忌,所以不能捐贈器官的觀念,早已不合時宜,現代人的思想應該隨著時代而進步,應該正確地認識生死。
繼《海角七號》之後,朋友們紛紛進電影院,欣賞榮獲今年奧斯卡最佳外語影片的《送行者———禮儀師的樂章》,大夥兒在感動之餘,藉由此片熱烈討論對死亡的看法,以及如何處理「身後事」等問題。其中,我和朋友們幾乎都有一個共識,就是希望自己能捐贈器官,讓一身臭皮囊在生命結束時還有價值,能為他人做出最後貢獻。
但有一位朋友提出一個問題,當下誰都解答不出來,她說:「我的阿姨是虔誠佛教徒,非常有愛心,常去為往生者助念;但是她聽到我說,以後要自願捐贈器官,卻勸我要多加考慮,因為阿姨認為:人在往生後的幾個小時之內,肉體神經都還有知覺,醫師在為大體摘取器官時,不會施打麻醉劑,往生者會有很大的疼痛知覺。」
朋友很疑惑地問:「不知道阿姨說的是否正確?如果是對的,我就沒把握是否有勇氣做器官捐贈者耶!可是,我認識很多佛教徒,都主張器官捐贈,難道他們都不怕嗎?」
這真是個好問題,我馬上自告奮勇地表示,將會去請教法師。
法師找出星雲大師於二○○一年六月十五日,應邀到成大醫學院演講時,發表對「器官捐贈」看法的紀錄,一解我和朋友們的疑惑。
大師說:「一個人活在世間,難免都會有缺陷,何必要求死後一定要全屍呢?再者,一個人只要有願,有心把自己的身體布施出來利益別人,就不怕因器官摘除而因痛生瞋,造成無法安詳往生極樂淨土的顧忌,所以,對於死後八小時之內不能移動身體,甚至不能捐贈器官的觀念,早已經不合時宜,現代人的思想應該隨著時代而進步,應該正確地認識生死。」
星雲大師甚至舉了一個例子,開示「生死就是好好壞壞,生生死死」的觀念。他說:「過去有一位禪師,看到人家喜獲麟兒時說:『你們家又多了一個死人。』這不是在觸他的霉頭,而是在陳述生命的實相。」
星雲大師這番話,清楚說明我們必須打破一些舊有觀念,主張大家應該藉由器官移植延續他人的生命,也讓捐贈者的慈悲精神得以傳世。
令人敬佩的是,大師不僅用「說」來開示眾生,也身體力行「做」到,因為他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經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了。所以他說:「希望大家一起響應這項莊嚴神聖的活動,希望社會愈來愈進步,大家共同締造同體共生的美好世界。」
日前一位好友的父親過世,他們一家都是虔誠基督徒,在牧師帶領下舉行了一場莊嚴又溫馨的追思禮拜,在唱詩與禱告中送八十歲老人到天家安息,親朋好友和教會的弟兄姊妹都因此得到慰藉。但是朋友告訴我們:「唯一的遺憾,就是父親生前立願要捐大體做醫學用途,可惜因為曾經感染肺結核,無法如願。」
朋友的父親是一位溫文儒雅的長者,平日即對生死看得非常豁達,如同星雲大師所開示:「捐贈器官含有生命延續、內財布施、資源再生、同體共生等意義。」所以他認為,只要能透過器官捐贈,帶給別人生機,就是一種自我生命的延續。
雖然朋友的父親最後因病無法如願捐贈,不過,朋友倒是很正向地換個角度說,父親的遺憾正好提醒我們這些晚輩,平日應該儘可能保養身體,一旦離世時,才能留下堪用的大體,讓垂死的生命得以繼續存活。
原來,真正的生命是不死的,而器官捐贈也清楚詮釋了「同體共生」的意義。明瞭如此簡單而清晰的生死觀,對於親人的往生,我們這些「送行者」自當有另一番的體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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