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中獎被騙最多 應向165專線查詢 「詐騙犯罪經濟」可觀 警方須要有作為

報載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調查,去年全台因遭詐騙損失的金額,估計高達一千五百五十億元,已超越竊盜案的一千一百六十億元,而據警政署九十七年統計,詐騙案也從九十六年的四萬零三百四十八件,增加為四萬兩千九百一十件,是唯一「不減反增」的刑事犯罪類別。
「不減反增」也適用於「詐騙犯罪經濟學」。去年餐飲業的年營業額三千兩百五十七億元,不過是詐騙損失金額的一倍,可見「詐騙犯罪經濟」的可觀。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據「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前年統計,以報案數來說,網拍詐騙占了三成一,其次是公務詐騙的兩成三,但詐騙金額超過五成。
警方分析發現,歹徒通常是選擇在銀行要關門前打電話給民眾,要求當天就要匯款,讓民眾在沒時間查證下,損失大筆金錢,等到發現有狀況要止付,為時已晚;至於公務詐騙,則是假冒銀行、郵局或檢警調人員的身分行騙,由於身分嚇人,往往能騙得較高金額。
詐騙手法「萬變不離其宗」,其實不論是接到什麼人要求轉帳、匯款的電話,都應該先向「165」專線查詢,避免受騙,當然,最重要的是不要有貪念,不要以為自己中了獎等,因為詐騙得手以相信中獎為大宗。
有了貪念就會變成癡人而受騙,日前,高雄市張姓市民屢屢接獲自稱是香港彩券局的中獎詐騙電話,總是選擇相信真的中獎,結果上當十一次,被騙走三百四十六萬元,就是貪念的典型例子。
然而,據中正大學調查,發現受訪者中有百分之十五點六,曾於九十七年遭竊盜犯罪侵害,遭受詐騙犯罪侵害的有百分之七點七,而詐騙犯罪損失平均為二十六萬三千元。
詐騙犯罪已達竊盜犯罪的半數,顯見已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民眾遭詐騙上當,警方應負起「把關」、嚴防、積極追緝的責任,不能總是怪民眾的貪念,否則要警察做什麼?「詐騙犯罪經濟」可觀,警方不能沒有作為。
黃于宣(桃縣復興/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