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教育部自民國九十五學年度起試辦三年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八月起將常態性推動,教育部表示,評鑑結果將作為教師自我成長、提升教學及進修需求規畫的依據,但不會依此來打考績,或處理不適任教師。
但筆者認為,如果評鑑只是為讓老師提升教學品質,教育部大可不必花這麼多公帑,因為教育是良心事業,有熱誠、把書教好是老師的義務,自我成長也是本分,不需要大費周章評鑑。
目前絕大部分的大專院校,實施學生對教學滿意度調查,媒體報導,政大上學期將學生調查分數超過八十分以上者上網,未來還將擴大到七十分,不少學生贊成,但很多老師反對,認為會讓師生關係更商業化。
教學評量成績只要老師準時到課、不要求作業、讓課程很「營養」,一般都會獲得「八十」分以上的高分,而學校也常常以這種成績遴選教學特優老師;反而是教學嚴謹,課程內容豐富,對課程要求多的老師,常常會得到不好的評量成績,而且有些老師會犧牲夜間時間及假期,替學生額外加強課業基礎能力,但評鑑時並不會有實質量化分數。
學生也常會以這個評量成績來箝制老師,令許多老師不得不放寬標準,使學生的專業程度愈來愈差。
所以我認為,不來上課的學生不應給意見,準時上課和敬業態度良好的學生,所做出來的教學滿意度調查,應該和另一群學生做出來的成績分開來看,從這些曲線中尋思對策。
不過,無論如何,當一位老師務必要把本分做好,天天自我提升、年年自我成長,該堅持的還是要堅持,把關要嚴謹,老師們也不要再迷失在評量數字中,不要再認為得分高就是教學特優,學校也不要便宜行事來處理必須審慎思考的百年大計,否則大學教育的品質還會繼續往下沉淪。
本榮(桃縣中壢/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