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發放「教育券」救失業率,有以為將失業大學生送回校園上課,可降低失業率並再次學習;也有以為治標不治本,根本失業問題仍在;亦有認為無法解決失業家庭的痛苦,反增加學費負擔,亦不見能增加進修者未來的就業能力。且不論失業率,若就「教育券」立意言,政府是用心的,但相關配套措施皆「只聞樓梯響」,故而失去原先之美意實為可惜。
但,若教育券不發放,難道失業的人們就都毫無辦法嗎?人間福報二月二十六日頭版,即報導一位失業的美國青年丹尼爾,二十六歲的他從二○○五年大學畢業後的四年中,面試四十多次皆被以「工作經驗不足」而拒絕。丹尼爾雖失望但未灰心,反而將此失業之「危機」,以一年內五十周的時間至美國五十州,打工五十個工作來學習,為其人生的「轉機」。並打算將其經歷出書,希望別人也能有所啟發。而就在其打工學習之旅尚剩二十七州時,前雇主即有十位表示願意錄用為正式員工。
事實上,台灣就連現在的在校生,都有著「畢業=斃業」之憂慮。但二月二十六日聯合報的大高雄教育C版,提到一位高醫大學的余麗群,從大一即在校打工,負責提水、值班、處理借書、協助學校活動等。對於工作內容自己也笑著說「像打雜的」。其中的「提水」一事,開始也覺得怪怪的。她曾經因而不提水,結果教職員卻一整天都沒水喝,這件事讓她覺得,「提水」是一件茲事體大的民生大事,便從此不在乎別人對他提水的看法了。
但也因提水的小動作,讓她畢業後得以繼續在學校工作,並「進階」做較重要的研究助理之工作。而打工的過程,也教育了她「態度的重要」,小如提水之事亦為學習。
其實,教育的目的,應在於「教育自我」。不管「教育券」定案如何,若人人皆能達到自我教育的學習,則「教育券」的議題,將不再是「能否救失業率」的主要討論話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