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垃圾分類做得好,「底渣也可變黃金」,環保署昨天表示,民國九十二年至九十七年,垃圾焚化後的底渣再利用量達一百七十二萬公噸,節省至少六億五千萬元的處理費。
環保署表示,從焚化爐清出的底渣再利用率達五成三,累計再利用量達一百七十二萬公噸,回收三十六萬公噸鐵及六萬公噸非鐵金屬,回收的有價資源達七億八千萬元,「如果沒有焚化,這些物質價值可以再多一倍,達十六億元。」
環保署指出,底渣還發現有鐵罐、瓦斯桶、皮球等在焚化過程中無法被焚化的物品;此外,每年大概可撿出約一百萬元硬幣。
環保署指出,如果民眾垃圾分類作得更透徹,底渣的利用效率可以更高,也可達到資源永續使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