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府院財經首長會議昨天達成多項共識,為了衝執行力與經濟成長貢獻度,工程會決定將今年所有公共工程,都採「附條件招標」,只要立法院一通過法定預算,就可馬上決標,並在六月底前完成發包。官員指出,希望今年政府釋出的能量能達到占GDP的百分之二點八。
工程會副主委鄧民治指出,具體作法是每一個提出公共建設的單位,在假定已有預算基礎的情況下,先行辦理正常招標,但須在招標時與投標廠商「附條件」,一旦立院通過法定預算,可馬上辦決標,如果預算被砍就廢標。
工程會將發函給今年所有承辦公共建設的機關,希望進行「前置作業」,一旦特別預算通過即可提前展開決標發包作業。
工程會指出,九十八年度推動公共建設計畫,除原已推動的公共建設外,加上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預算案第一年的一千五百零七億元,整體預算規模將達五千八百億元,今年所推動的公共建設預算將創史上新高,如能提升執行效率,將對負成長GDP有振興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