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再度開庭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國務費案,傳喚被告前總統府副秘書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出庭。
馬永成、林德訓仍堅持「認錯、但不認罪」,兩人不認貪污國務機要費,並把責任推給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
兩人的共同委任律師李勝琛表示,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等人的供詞,沒有經過法庭交互詰問,不具有證據能力。
林德訓的委任律師徐沛然則質疑陳鎮慧被查扣的隨身碟證據能力。徐沛然認為,碟內部分內容陳鎮慧也坦承是拷貝先前的資料,內容也不是當初呈給林德訓等人的文書原稿,不具有文書的完整性質,帳冊內容也多所錯誤,公私帳分不清楚,且陳鎮慧是在審判外做的陳述,僅屬於傳聞證據。
檢辯雙方爭論逾二小時,最後審判長蔡守訓裁定,陳鎮慧的隨身碟具證據力。
而由於陳鎮慧上次出庭也只認了偽證和偽造文書兩罪、不認貪污罪,並把責任推給馬永成和林德訓。這次馬、林又把責任推給陳鎮慧,台北地院將在十九日再次傳喚陳鎮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