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金融大海嘯,各行各業無不「裁員滾滾」,從無薪假演變成無預警解雇,導致勞工團體強烈不滿,痛斥「官員別當宅男」,無所作為。
先前官員與部分「愛心」業者,還在公開場合宣告,一年內絕不裁減任何人,言猶在耳卻變調,固然這項承諾僅對少數業者有拘束力,然而官員不用負責嗎?
保障人民就業是政府職責,縱使現階段有困難,但站在維護民眾利益立場,政府仍應竭盡所能,避免失業人口增加,不能只有宣示性口號,務必付諸行動。
當初雇主迫於經營困難,而實施無薪假之初,是勞動條件變動,依勞基法規定應先獲勞工同意,雖然部分雇主事後取得勞工同意書,但究竟是勞工共體時艱,還是雇主威脅利誘,勞工主管機關有調查的必要。
但相關單位不但未查察,也未能規範無薪假,導致雇主「得隴望蜀」,進一步裁員或逼迫勞工自行「走路」,非但勞工喪失工作權,而且退休金或資遣費,因事前半年平均工資減少,而大幅縮水。
企業視勞工為芻狗,犧牲掉他們權益,是極不公平現象,身為勞工保護神的相關單位,必須展現公權力,主動出擊調查,防止企業恣意裁員。
勾鑑(台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