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昨天表示,開放陸資來台參與公共建設的目的,在擴大引進資金與技術 ;至於開放項目與範圍,會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為主要參考依據。
傅棟成表示,開放陸資來台參與愛台十二項建設,政府會充分考量對國內產業發展、總體經濟、社會影響與國家安全等因素,進行評估規畫,並採循序漸進方式推動,以促參法為參考依據,找尋合適的項目,但也不會完全以促參法為範圍。他說,可以確定的是,陸資參與公共工程的範圍與項目會少於外資。
傅棟成表示,開放陸資來台,並不是開放大陸廠商來台包攬工程,而是為擴大引進資金與技術,也會考量國內產業利益,適達到「機會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的兩岸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