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南展案收錢洗錢、國務費案偽造文書 龍潭案堅持「獻金」說 3月初再審
【本報台北訊】台北地方法院昨天第十九次開庭傳訊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審理扁家四大弊案。吳淑珍當庭承認在南港展覽館案中收錢;國務費案部分,吳淑珍只承認偽造文書,否認貪污;龍潭案部分,吳淑珍並未認罪。她強調,所有收取的款項都是政治獻金。庭訊約二小時後結束,審判長蔡守訓考量吳淑珍體力似乎難以負荷,裁示今天下午的開庭延到三月三日、三月五日再審。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洗錢案,昨天下午二時三十分傳訊吳淑珍進行準備程序,吳淑珍由兒子陳致中以及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志銘陪同,提早二十分鐘抵達法院,還微笑向媒體揮手。
告假長達七百八十六天的吳淑珍,健康狀況仍是焦點,台大醫院派出二名醫師、二名醫護人員和「加護型救護車」在場待命,以因應吳淑珍若發生緊急狀況能即時應對。考量到吳淑珍的身體,台北地院每三十分鐘就讓吳淑珍休息十分鐘,檢方也縮短論告時間,盡量讓吳淑珍陳述。庭訊一開始,審判長還特別要吳淑珍「不要硬撐」。
檢察官林達、林怡君先後論告國務費案及南港、龍潭、洗錢等案犯罪事實,檢方認定國務費案扁家共貪污一億零四百一十五萬餘元,並認定扁家洗錢至海外金額為二千零七十四萬八千三百零七點二一美元。
審判長問吳淑珍是否認罪時,吳淑珍先說「檢察官剛講一大堆罪名及內容,我記不太清楚」,隨即拿出事先備妥的筆記答辯。
吳淑珍辯稱,國務費案裡自己角色很簡單,就是收集發票,請領的款項她都已轉交陳水扁,她承認拿他人消費發票報帳,對偽造文書認罪,但未私吞,不承認自己有貪污;她表示,當時是是馬永成說國務機要費需要發票核銷,因此她才會收集發票,但她對如何請領完全不知情,一切都是陳鎮慧在處理,她只負責收錢,她也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的。
龍潭案中,吳淑珍承認收到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新台幣二億元,與起訴書所指的三億元有出入,而這筆錢當初友人蔡銘杰說是政治獻金,但後來辜成允竟說是土地佣金,「我都搞不清楚」。
至於南港展覽館案及洗錢案,吳淑珍強調陳水扁不知情,承認自己在南展案中有收錢,但只收二百二十萬美金,並非起訴書所指二百七十三點五五萬美金,她也對南港案及其衍生的洗錢部分表示「認罪」。
庭訊後吳淑珍發表聲明,為扁案付出的龐大社會成本及紛擾,同時也對牽連親朋部屬致歉,並表示會坦然面對審判,在身體許可的狀況下會隨傳隨到,偵查中的案件會配合特偵組的調查。
另外,特偵組為了解不法所得流向,本周將傳喚吳淑珍說明。辦案人員指出,檢方將要求吳淑珍「到案」,不會以「就訊」的方式進行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