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伊斯蘭女教徒 飲酒遭鞭刑

 |2009.01.15
606觀看次
字級

【中央社新加坡電】馬來西亞一名伊斯蘭教女性教徒日前因喝酒,遭彭亭州伊斯蘭教高等法院判處鞭刑六下,罰款五千令吉(逾台幣四萬六千元)。這可能是馬國第一位女性伊斯蘭教徒因喝酒判鞭刑案例。

馬來西亞「新海峽時報」報導,彭亭州中部某酒吧二十二歲女服務生布哈露丁與一名男性教徒,被控去年七月十二日凌晨在Jalan Gambut酒吧飲酒。

彭亭州伊斯蘭教高等法院十二日審理時,認定布哈露丁觸犯一九八二年伊斯蘭教法及彭亭州馬來文化法,同時也援引伊斯蘭教文化禮儀法,判處布哈露丁罰款五千令吉,鞭刑六下。

另一名三十八歲男性伊斯蘭教徒也被彭亭州高等法院法官判處罰款五千令吉,鞭刑六下。

法官表示,布哈露丁等兩人觸犯的法律可以處監禁,但所以未處以監禁,是希望他們能認錯悔改,並希望透過鞭刑,讓被告不會再犯。

根據伊斯蘭律典,教徒禁止飲酒,若觸犯規定,將要受處罰。

在馬來西亞一般刑事法庭,女性不會處鞭刑,伊斯蘭教法庭卻例外,但女性受刑人在遭鞭打時,則必須遵守穿衣受刑等守則,男性受刑人才裸上身鞭打。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