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放寬僑生回國就學相關規定,大學畢業的僑生,不必離台兩年,就可直接申請攻讀碩士。教育部部務會報已通過「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修正草案,預計今年從大學畢業的一千七百位僑生,即可受惠。
過去僑生大學畢業後想再讀碩士,須先離台兩年,才能再以僑生外加名額申請入學,若不離台,須與台灣學生競爭;為鼓勵僑生在台升學,這項規定即將放寬,大學畢業當年即可以僑生身分申請入研究所。
但此項辦法也有緊縮,例如規定僑生來台要讀正規學制學校日間部,不得申請或自行就讀各級補習班、進修學院、空中大學、空中專科學校,或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以及其他僅在夜間、例假日授課的班別,否則將撤銷其學籍,且不發給任何學位證書。
教育部僑教司表示,有些如泰北等貧窮地區,甚至會把沒有親人在台,年僅七歲、剛上小學的孩子,送到台灣讀書,而過去的台灣監護人制度也只是聊備一格;但新制規定監護人要提出年度收入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報稅資料,且每位監護人只限監護一位未成年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