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報廢舊車並買新小客車者,減徵三萬元貨物稅,盼能節能減碳、活絡經濟。
比起先前的舊車換新車就減免貨物稅,這項優惠可說「名至實不歸」。所謂報廢舊車標準為何?開滿十年的車還能繼續開,賣給二手車商還有價錢,如果就這樣報廢了,換得三萬元貨物稅減徵,並不划算;至於進口名車,即使開了二十年,性能仍然很好,就這樣報廢了,更是浪費!
活絡經濟效能,提振消費買氣,絕不能以浪費為前提,否則便是本末倒置!
財政部長李述德說明,國內車市受不景氣影響,連續三年銷售下滑,為避免影響相關產業鏈發展及確保工作機會,因此減徵貨物稅。但舊車換新車也能刺激產業鏈,包括中古車、汽車維修、汽車零件業;一旦舊車直接報廢,這些產業便分不到「一杯羹」,也無法確保相關就業人員的工作機會。
這項政策預估減少稅收九十億,但對國家經濟發展並沒有正面影響,可說是「比貪污還嚴重」的錯誤決策。
另外,環保署討論多年的油電混合車補助案終於敲定,購買新油電車可補助五萬五千元,若加上報廢舊車,總計可得八萬五千元補助。
這項補助同樣要求報廢舊車,也不夠實際。何況油電混合車雖然省油,但價格是一般車款的兩倍,多數人心動卻買不動。
此外,規定只能購買兩千西西以下的油電混合車,目前國內銷售的油電混合車共有四款,符合標準者只有YOYOTA的Prius,而Prius目前訂單已接到明年三月,補助方案「看得到吃不到」。
潘維安(台中縣/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