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教育部表揚實習教師楷模,但名列前茅者,只有少數找到正式教職。
我日前接到通知,「臨危受命」地到偏遠地區試教,學生多被貼上不愛念書、素質很差標籤多年,我了解後發現,學生泰半是弱勢家庭的孩子,以致學科成績不佳,如果使用傳統的教學方式,會產生師生之間的不適應。
所以,我改變照本宣科的方式,將古文改編成故事,或引導學生了解「國文」的實用性,一名因讀建教班而無心念書的學生,下課後告訴我:「很期待下節國文課。」不過,我沒辦法告訴學生:「抱歉!我只上到這堂課,下節國文的老師不是我。」
原因是,學校找我代課的條件是「擁有教學熱誠,願意為學生奉獻犧牲」,並沒有要求正式教師資格,我才答應,可是校方要求我盡速簽合約,卻在「薪資欄」留白,我提出「每周要上二十四個鐘點,能否有機會進修,取得正式教師資格,提升教學品質」,及「校方能否說明勞方基本權益」的疑問,結果兩、三天校方就答覆「不予聘用」。
據我所知,絕大多數的老師都抱持「教學熱誠」進入杏壇,並兢兢業業,不過,少數學校待遇不佳、嚴重壓榨人力,加上景氣不佳人浮於事,私校就提出對教師不利的服務規範,反正隨時能找到遞補人選,導致流動率偏高。
但是,教師是為職業與志業,不是一字之差而已,影響的是教育品質與學生的受教權,而且良師也要「顧腹肚」,如果沒有基本權益,如何能抱持「教育志業」?想要「良師興國」也難。
劉良(宜蘭市/代課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