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政府慷慨地開放銀行執照,種下銀行惡性競爭的遠因,而缺乏創意的經營模式,也使得企業主拿香跟著拜,不管信用如何浮濫發卡,如今銀行因經營不佳、呆帳率過高,不得不走上合併之途,加上政府推動二次金改,養出金融怪獸,而眼見消費性金融業務有如雞肋,大型金控紛紛取消信用卡權益,提列大幅呆帳,並將信用卡推銷員轉為催收人員,導致因生活困難而借款的窮人被債務壓死,缺乏正確理財觀念的人被過度消費壓垮,連帶讓財務狀況正常的消費者權益縮水,民眾該怪政府?還是要怪銀行?
儘管蘇揆說:「救要救窮苦。」但是眾人有眾人的苦,又如何一概救之,內政部與金管會的專線電話到底能夠解決多少問題?當金融問題演變成社會、政治問題時,救窮苦到底是真的救窮苦,還是解決政治問題?
當銀行輔導推銷員成為催收人員時,顯見嗅覺靈敏的商人,已見到一股山雨欲來的趨勢,儘管銀行的見風轉舵可以減少一點失業潮,但這也是銀行自己所種、必須吞下的苦果。
如今政府需要介入的應是,遏阻銀行將債權整批外包的行為,避免債務落入黑道手中,以免不分良賤地遭討債公司逼債自殺,尤其是真正且優先需要幫助的是,因失業、重病、意外而必須靠卡金暫時度過難關的家庭。
日前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卡債族律師團,義務為卡奴向銀行團協商,討論還債計畫,這對社會弱勢者貢獻很大,當然這樣的「救窮苦」是有條件的,法扶會的免費法律服務排除「過度性消費者」、「投資性消費者」、「無清償意願者」、「蓄意躲債者」,這除了具有道德上的正當性,也不至於浪費與占用需要社會協助的「窮苦」,更重要的是,可以讓「假性卡奴」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與學習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