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來網路流行強調消除紅眼睛的「小花」眼藥水,透過格子店鋪販售。但北市衛生局昨天表示,這些眼藥水未經衛生署核准,屬於禁藥,業者已移送法辦。
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眼藥是屬於處方藥或指示藥品,依規定應由醫師開立處方,或經由藥師或醫師指示使用。業者販售「禁藥」,已違反藥事法,公館一家格子店鋪,陳列販售「SANTE FX NEO」、「ROHTO LYCEE」兩種眼藥水,已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另網路賣家宣稱販售「小花」眼藥水空盒來躲避查察,卻行網路販售眼藥水之實。但依規定網路係虛擬商店,不得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衛生局已要求各大網路拍賣平台業者,將相關產品下架,並加強查察。
她提醒,未經衛生署核准藥品勿公開陳列或於網路販售,否則恐將坐牢及罰款最高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