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擁有律師資格的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表示,陳水扁涉及的貪污、洗錢等罪都屬五年以上重罪,依法律規定「一罪一罰」,如果所涉案件都判刑確定,陳水扁的刑期相當可觀。
賴素如表示,陳水扁被收押,至少可羈押兩個月,必要時仍可延長兩個月,而且他已經決定「放棄抗告」,因此短時間陳水扁暫時得待在看守所內。如果特偵組在年底前完成調查,正式起訴陳水扁,則陳水扁可能可以回家打官司,但如果有「仍未曝光的罪犯」未到案,有串證之虞,院方仍可裁定持續收押,等三審定讞。
賴素如表示,陳水扁所涉及的貪污治罪條例,最低本刑七年以上,他涉及的案件包括: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弊案、第二次金融改革時的企業捐款等,依據「一罪一罰」規定,光是這三項就二十年以上,加上「洗錢案」也是五年以上重罪,還有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的公文洩密案等,一旦判刑確定,陳水扁的刑期一定相當可觀。